English

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

2001-01-0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学者张新宝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划分为10类:

1、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、肖像、住址和电话号码;2、非法侵入、搜查他人住宅,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;3、非法跟踪他人,监视他人住所,安装窃听设备,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,窥探他人室内情况;4、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;5、私拆他人信件、偷看他人日记、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它们公开;6、调查、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之于众;7、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、公布;8、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;9、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之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;10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过去的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的情况。

(《北京日报》2001.1.3)

[值班总编推荐] 以劳动谱写时代华章

[值班总编推荐] 青年的朋友习近平

[值班总编推荐] 让青春在科技创新中焕发更加绚丽 ...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